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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夜入人家偷盗,把那家主人苏半山惊醒后,被苏半山制服,绳捆索绑如粽子状,交给了警察局。本来这种事也惊动不了霍殿几,尽管他上马管军,下马管民。可后来发现这案子实在太邪乎,不得不往上报告。
袁大海是个大盗,见过世面,即便见了霍殿几,仍有几分豪横。可一见抓住他的苏半山,杀猪一样哇哇大叫,还发了疯似的指着苏半山对别人喊,他不是个人,他不是人。
抓贼得获脏,在搜查袁大海存身的一座破庙时,发现了一锅人肉汤。其后,又在庙外空地中挖出了几十个人头骨。
这让当时警察署缉盗人员惊骇不已。随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,更恐怖的一幕浮出水面,袁大海每盗一户人家,必把家中主人吃掉,北五省相同案件有近百起,都是好端端夜宿于家,先是财物失窃,后是主人失踪,皆在一夜之内完成。
全部为袁大海一人所为。盗财吃人。
此事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,霍殿几因在辖区内捕获如此大盗,着实风光了一把,更有拿了霍旅长钱的小报标题干脆刊出——霍旅长单刀擒罗刹,警察署十日破奇冤。
然而案件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,民国时期,变态杀人案虽不多,但也时有发生,一开始人们普遍认为袁大海是变态杀人,那时叫癖杀。以奇癖杀人。然而所有人都错了,袁大海经不住严刑逼问,把实话全说了。他根本不是什么变态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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