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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栓儿和嫣红的婚事算是敲定了。
张氏一日也等不了,趁着作道场的道爷还未离开,急急火火地,要赶在陆伏贵的百日热孝之内给二人择吉日成亲。
银钱塞到位,道爷也不含糊。
先择在了七日后,说是吉日,却是陆伏贵的二七。
一直未开口的陆濯,冷冷道:“过了七七,再成亲不迟!”
七叔公也道:“过了七七成亲的好。”
七七四十九日,百日热孝,过了一半,成亲自然不是不行。
有这一个多月的时间,也可准备些成亲用的用具,更从容些。
张氏便同意了。
这期间,陆桢和陆濯原本住的东厢一人一间,倒不必移动,原来的西厢房,北间是陆栓儿的屋子,东间便要誊出来,给嫣红住。
现在成为一家之主的张氏,支使陆桢,嫣红,钱钏,一起将南间收拾出来。
钱钏从陆栓儿的童养媳,变成陆濯的童养媳,依旧没什么地位,只能继续住厨房的土炕。
她倒是不介意,这个炕和灶火相连,冬天比别的屋都暖和。
要不是觉得这里还能容身,她才不会继续呆着呢,因为,她有了离开的资本——银子。
虽然不多,到底让她有了底气。
陆濯抽时间到书院,将用具全都搬回家里。
父亲亡故,按制,亲子需守孝三年。
这三年间,自然不能再去书院读书。
又将陆伏贵生前的东西搬到自己屋里,细细整理一番——银钱和其他贵重物件自然是没有了的,不过,还有些其他东西,幸而张氏不识字,才得以幸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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