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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文好可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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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的璃月港,依旧是在惬意氛围中,特别是,那位藏青色短发的少年在“偷得浮生半日闲”后,心情舒畅而又欢愉。

这偏橙色眼眸的少年就是飞云商会的二少爷——行秋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行秋最近迷上了人物小说。

这种类型的小说就是以现实的人物为原型进行故事创造,以此让喜爱这个人物的读者达到精神欢愉的目的。

此刻的行秋坐在圆形木桌前,手里正拿着一本来自稻妻八重堂的小说《我给云先生当狗》,或许这位作者的文笔一般,但却能够在小说中营造出云堇表现得特殊情感。

这一点,可是让行秋感到有趣,嘴角不断泛起的笑意已经出卖了他。

虽然之前对于这种小说并不感冒,但是现在看来,无论什么类型的小说,都是有着它的受众呢。

“不过,这位作者,不仅不认识云堇,连璃月也未来过。”行秋翻看到最后一页后,有些遗憾地自喃道。

生疏的人物描述,建筑描写的错误…总之,有特点是没错,但也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。

不如等会再听一场云先生的戏曲吧?好像晚上在琉璃亭旁边有她的一场戏。

想法刚生,行秋就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,偷得浮生“整”日闲,可算是更加惬意了。

云堇啊,她只要能喝到满意的饮品,就会有动力去创作新戏。因为这个缘故,行秋就在自己房间里藏了一罐茶叶,等到哪天她兴致盎然的时候给她送去,这样,他就会有听不完的异侠传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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